怎样成立香港分公司_364

成立香港分公司的條件:已經注冊了香港有限公司,就可以申請分公司。分公司需要提供行業性質,分公司無需查名,分公司名稱可用:分行、中心、某某公司、集團等結尾。

形式:有限公司開設的分公司在名字上是不能用有限公司結尾, 但仍是有限責任的公司。分公司的擁有權是總公司。法例規定如營業名稱或營業地點與總公司有別,便要申請分公司商業証記証及在周年申報表申報。

流程:簽署協議―》交付全款―》―》簽署文件―》正式成立―》4個工作日完成;

獲得資料:申請香港分行後可獲得的資料:稅務侷商業登記;公司原子印章、簽字章及鋼印各一枚;

稅務:香港沒有營業稅。分公司業務是掃納總公司以整體一並計算,納稅是按公司純利潤計算的利得稅16.5%;每年申報一次,成立有限公司。公司不盈利不交稅。進出口貨品免稅,煙酒、化裝品除外;如可証明公司盈利源於海外,中國商標註冊,這些利潤不須繳利得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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